日期:2011-01-19 10:25
一、進出口貨運程序
1.訂艙
發貨人或貨物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或 信用證 有關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的時間,填制訂艙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申請訂艙。
2.接受托運申請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在決定是否接受發貨人的托運申請時,首先應考慮其航線、 港口 、船舶、運輸條件等能否滿足發貨人的要求。在接收托運申請后,應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后分送集裝箱碼頭堆場、集裝箱貨運站,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
通常,集裝箱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