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1
上訴人(原審被告):美國金鷹航運公司 被上訴(原審原告):中國xx海運管理局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印度尼西亞貝爾航運有限公司 987年11月30日,中國XX海運管理局(以下簡稱海運局)所屬的中國籍“紅旗138”輪(總噸9207.06噸,長154米,寬18.67米)載鋼雜貨等11564噸,于17:35時高大連香爐礁七區駛 往廣州黃埔港。引航員在7#―6#浮間下船后,船長親自駕駛。 18:34時過Hz燈浮時,因轉向較遲,致使船身越過航道分隔線進入該線以東水域,隨即右轉,調整船位,同時發現左舷前遠方,大三山島南端有一雙桅燈的船駛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