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1
原告:格布?舍馬克爾有限合伙公司。被告:上海市對外貿易總公司。 原告聯邦德國的格布?舍馬克爾有限合伙公司因被告上海市對外貿易總公司所購貝爾?庇(M/VBellpe)號輪負有隨船債務三萬五千余西德馬克,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付債款。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查明: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五日,巴拿馬海洋霸王航海公司所屬貝爾?庇號輪,在羅馬尼亞康斯坦薩港要求原告供應一批艙面物料、機械備件及食品等。原告按其要求于同年八、九月間,將貨物分三批從不來梅市運給貝爾?庇號輪,并開具五張合計三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