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2
原告:上海振華港口機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紹堯,該公司董事長。委托代理人:揚志鰲、孫建明,上海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美國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簡稱UPS公司),地址:美國佐治亞州格蘭雷克帕街55號。法定代表人:羅伯特?J?克蘭寧,該公司董事長。委托代理人:王小耘,新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代理人:陳建華,中國外運上海公司法律部經理。 原告上海振華港口機械有限公司因與被告美國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發生國際航空物資運輸合同標書快遞延誤賠償糾紛,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