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2:03
約期內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般說來,中方作為出口方時,其履約能力的構成因素主要包括: 1.貨源。貨源是出口方履行合同的最根本的基礎。雖然并非一定要在備妥貨源之后,賣方才能與買方訂立出口合同,但合同標的物起碼可以基本有保障或是在國內市場有把握購買、購足的商品。在簽訂農副產品、礦產品以及本地沒有生產基地需要到外地組織貨源的商品出口合同時,尤其要考慮到貨源供應情況。 2.生產加工能力。參與國際貿易及國際經濟交往,參與人必須根據自身的科技發展水平和商品的生產加工能力相宜行事。具體地說,作為出口方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