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9
商承擔賠償責任。從法律角度分析,外貿公司因此獲得了向委托人追償的權利。但此權利的實現依賴于委托人(即工廠)的經濟狀況,如案例中所述的那樣,因委托人關門歇業,外貿公司的雙重損失無法從委托人處得到補償。 針對以上病癥,筆者也有良方如下:1、與代理進口一樣,在接受代理出口委托時,外貿公司必須嚴格審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資信情況;2、不要輕易為委托人向銀行申請打包貸款,如經調查認可了委托人的資信,也要在其提供切實可行的經濟保證后,才可申請打包貸款;;3.嚴格審查信用證的內容,堅決不接受無法或難以執行的“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