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7
因為當?shù)氐氖袌鲈诓粩嘧兓?,進口政策也時有調整,一些進口商,特別是一些中小商業(yè)公司隨時有可能以各種借口不履約。 俗話說:“貨到地頭死”。由于進口商掌握著主動權,近兩年因以D/P、/D/A方式交易而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中國公司已有數(shù)家。一些不法進口商,貨到后以種種理由不贖單提貨,并以此要挾出口公司,無理強迫中國公司一再降價和改付款方式為D/A,以達到以極低的價格買到貨物甚至完全侵吞貨物的目的。 三、通過香港、新加坡的中間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兩地開的皮包公司達成的生意需加特別注意。他們有的是香港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