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7
沒有任何表明支持或準許使用這一詞語的根據。 此外,可以注意一下幾點: 根據第2條和第9條 a款、b 款,除可轉讓L/C按照第48條規定可以由第二受益人出具匯票外,只準許由受益人出具匯票,否則L/C就成為可以無視第48條而進行轉讓了。 根據第21條,運輸單據、保險單據和商業發票以外的任何單據,如果L/C未規定這些單據的出單人,而且第21條的規定已得到遵守,銀行將接受所提交的該單據。 第23 條至28條都規定了由何人出具運輸單據。 第34條規定了由何人出具保險單據。 第37條規定了由何人出具商業發票。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