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1:52
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或逼迫中方降價。但是中國的法院卻在外國賣方提交不符單證時仍然判決國內買方有義務接受貨物支付貨款,顯然中國的買方在這樣失衡的法律之下將處于十分危險的境地。同時,如果受益人提交了信用證項下不符單據遭到開證行拒付后,法院仍然判決基礎合同項下的買方負有接受貨物并支付貨款的義務,這一做法并不符合國際通行慣例。因為法院無視受益人提交的不符單據已經構成了基礎合同項下的根本違約,因而不但開證行不再負有兌付信用證的義務,而且基礎合同項下的買方也已不再負有接受貨物并支付貨款的義務。法院的判決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