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其當事人有: (1)開證申請人(Applicant).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的人,在信用證中又稱開證人(Opener)。 (2)開證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開證申請人的委托開立信用證的銀行,它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開證行的委托,將信用證轉交出口人的銀行,它只證明信用證的真實性,不承擔其他義務。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證上所指定的有權使用該證的人,即出口人或實際供貨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