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不可能把買賣雙方、特別是買方對于某種具體商品的一些特殊要求都填寫上去。等到買方開立信用證時,他為了確保自身的利益,又不得不在信用證里加列一些合同中沒有的條款。在加列條款之前,買方雙往往疏于與賣方通氣和商量。賣方對有些加列條款,由于事先毫無思想準備,收到信用證以后才知道原合同條款有變,而此時木已成舟。這類情況使賣方左右為難。 二、買方通過銀行開立信用證,他必須向銀行交付一定的抵押擔保金,這就意味著信用證需要占用買方的資金。因此,買方開立信用證的時間通常是:工廠從開證之日起開始生產,到交貨之日止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