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信用證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開證申請人(Applicant)、開證行(lssuing 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其他當事人主要有:知行(Advising Bank)、議付行(Negotiating Bank)、付款行(Pay ing Bank)、償付行(Reimbursing Bank)和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在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跟單信用證有不同的類型,其業務程序也各有特點,但都要經過申請開證、開證、通知、交單、付款、贖單這幾個環節。現以最常見的議付信用證為例,說明其業務程序。 進出口雙方簽署買賣合同中規定以信用證方式支付貨款。于是: A.申請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