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出口買方信貸的對象 貸款對象為中國銀行認可的從中國進口商品的進口方(買方)銀行,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進口商。 我行出口買方信貸主要適用于支持我國進出口公司和出口企業出口國家允許的由中國制造的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單機和其他機電產品。貸款所支持的出口設備應以我國制造的設備為主,其國產率成套設備應不低于70%,船舶不低于50%。 貸款的條件 根據中國銀行出口買方信貸辦法的規定,商務合同、出口方和借款人需滿足有關的貸款要求,主要條件如下: 1、商務合同項下進口方應支付15%的預付款。 2、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