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委托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貨物,其支付的工繳費部分的退稅率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出口退稅的"從低退稅"原則,考慮到征稅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對出口的農產品,如果專用發票注明的稅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稅率計算退稅;對出 口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和一般工業品,如果專用發票注明的稅率是13%, 則分別按3%和6%的退稅率計算退稅。 (二)計算方法 準確地計算出口退稅,必須掌握正確的計算方法。一般來說,出口貨物應退稅額等于 計稅依據乘以退稅率,當期(次)應退稅額等于當期(次)各出口貨物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