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06 08:18
越南工貿部進出口局透露,從2021年1月1日,根據該部的第9號通知,對于暫進再出貨物和轉口貿易,若通過陸地邊界進口到越南或再出口到國外時只能通過國際口岸和雙邊口岸正式口岸進行。
特別的是,這些規定也適用于通過陸地邊境進口到越南或再出口到國外并存放在保稅倉庫中的外國暫進再出貨物。
為了配合實現第9號通知,進出口局建議各家經營暫進再出及轉口貨物和存放在保稅倉庫的貨物的企業嚴格執行通知中的各項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此外,25個邊境省市的工貿廳(局)負責向當地暫進再出貨物經營企業提供有關第9號通知的信息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