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信用證是19世紀發生的一次國際貿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這種支付方式首次使不在交貨現場的買賣雙方在履行合同時處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們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現場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決了雙方互不信任的矛盾。我們知道,采用匯付進行預期付款,是買方處于不利地位,而采用匯付進行遲期付款則是賣方處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托收方式,即使是即期交單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也是一種遲期付款。因為,賣方必須在裝運后,才能獲得全套收款的單據。一旦買方拒付貨款,即使貨物的所有權還在賣方手里,賣方的損失還是難以避免